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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部门《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》: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、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%

2022.08.06
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,控制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量增长,切实做好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,7月13日,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了《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》。方案详情如下:

主要目标

2030年前,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。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建立;建筑节能、垃圾资源化利用等水平大幅提高,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;用能结构和方式更加优化,可再生能源应用更加充分;城乡建设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积极进展;绿色生活方式普遍形成,绿色低碳运行初步实现。

力争到2060年前,城乡建设方式全面实现绿色低碳转型,系统性变革全面实现,美好人居环境全面建成,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治理现代化全面实现,人民生活更加幸福。

优化城市用能结构


优化城市建设用能结构。推进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,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、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%。

推动既有公共建筑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。加快智能光伏应用推广。在太阳能资源较丰富地区及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建筑中,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。因地制宜推进地热能、生物质能应用,推广空气源等各类电动热泵技术。

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%。引导建筑供暖、生活热水、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,到2030年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超过65%。推动开展新建公共建筑全面电气化,到2030年电气化比例达到20%。

开展绿色低碳社区建设


推进绿色社区创建行动,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,60%的城市社区先行达到创建要求。探索零碳社区建设。

鼓励“部分空间、部分时间”等绿色低碳用能方式,倡导随手关灯,电视机、空调、电脑等电器不用时关闭插座电源。鼓励选用新能源汽车,推进社区充换电设施建设。

全面提高绿色低碳建筑水平


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,到2025年,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,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%以上,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部达到一星级以上。

持续推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,到2030年地级以上重点城市全部完成改造任务,改造后实现整体能效提升20%以上。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和统计分析,逐步实施能耗限额管理。加强空调、照明、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运行调适,提升设备能效,到2030年实现公共建筑机电系统的总体能效在现有水平上提升10%。

建设绿色低碳住宅


提升住宅品质,积极发展中小户型普通住宅,限制发展超大户型住宅。

推动新建住宅全装修交付使用,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。

提高基础设施运行效率


提升城市公共交通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,城市绿色交通出行比例稳步提升。开展城市园林绿化提升行动,完善城市公园体系,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.9%,城市建成区拥有绿道长度超过1 公里/万人。

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、资源化,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、分类收集、分类运输、分类处理系统,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5%。

打造绿色低碳县城和乡村


提升县城绿色低碳水平。开展绿色低碳县城建设,构建集约节约、尺度宜人的县城格局。充分借助自然条件、顺应原有地形地貌,实现县城与自然环境融合协调。结合实际推行大分散与小区域集中相结合的基础设施分布式布局,建设绿色节约型基础设施。

开展绿色低碳村庄建设,提升乡村生态和环境质量。推进绿色低碳农房建设。提升农房绿色低碳设计建造水平,提高农房能效水平,到2030年建成一批绿色农房,鼓励建设星级绿色农房和零碳农房。

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。推进太阳能、地热能、空气热能、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乡村供气、供暖、供电等方面的应用。大力推动农房屋顶、院落空地、农业设施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。推动乡村进一步提高电气化水平,鼓励炊事、供暖、照明、交通、热水等用能电气化。充分利用太阳能光热系统提供生活热水,鼓励使用太阳能灶等设备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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